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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围网和综合保税区围栏按照海关保税港区围墙验收标准执行

发布:2022-09-03 10:11,更新:2022-09-03 10:11

保税区围网和综合保税区围栏按照海关保税港区围墙验收标准执行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内陆地区目前开放层次高、优惠政策多、功能齐全、手续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设立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保税区围网也是在省会城市设立的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家批准,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即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保税区围栏和海关监管区保税区隔离网标准是安装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图纸来验收的,尽管有很多设计院出具的保税区围网图纸并不符合实际,但如果监管严格安装设计图纸来,承包单位在生产加工产品时也一定要按照图纸要求来了。港口综合保税区围网要是丝径5mm、孔径5*5cm、立柱是3.8米、框管40圆管、尺寸大小是1.6*2.2米、表面处理浸塑、颜色是草绿色、墨绿色。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围网的管理,统一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及外汇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保税区围网验收标准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跨境工业区等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予印发,请各直属海关将《验收标准》转发本关区内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并指导他们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海关监管设施。对《验收标准》印发之日起开工建设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地海关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做好经国家批准新设立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预验收工作,联合验收小组也将依《验收标准》进行正式验收,《验收标准》印发之日前已按“原标准"建设的隔离围网,仍按“原标准"进行验收。        


保税区围网和综合保税区围栏按照海关保税港区围墙验收标准执行


保税区围栏也称保税仓库区围栏,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在保税区的外围安装围栏作为综合保税区的防护产品,保税区围网按照国家的设计标准高度2.2米x1.5米,表面通透,防腐使用年限15年,而综合保税区围栏和综合保税区围网的生产工艺比保税区围栏或者保税区围网的制作工艺级别高很多,综合之一涵盖很多防护围栏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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